案例:
5月17日711房客人退房结帐时只肯付一晚房费。
分析:
大副了解到,该房间是5月15日入住,客人称当时开房时与收银员说过5月16日中午12点自动退房。经联系各班收银员均未接到客人此要求,另查到该房5月16日晚上一直未动过,考虑到客人为常客,经与客人协商,客人同意支付一晚半的房费,大副感谢客人并友好告之下次要注意跟接待员或收银员讲清楚,以免出现类似情况,客人表示满意。
前台部位类似于客人提出自动退房的要求比较多,如还有叫醒服务、延时退房等。当客人提出要求时,服务人员不管有多忙,都应该记录清楚,并给客人准确答复,不要给双方留下模糊的印象。同时,收银每天的核对住房余额时,应该注意到客人入住单上的离店时间,如出现无人无行李、余额不足情况应采取挂帐等措施,将工作做在前面。另外此案例也反映出前台在客史档案管理上的漏洞。既然客人是常客,应当将客人的基本情况如手机号码等录入电脑,出现此类问题时就可充分发挥客史档案的作用,提供“满意 惊喜”的服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