饭店为了提高服务质量建立了质检部,但是发现它的工作对于提高服务质量效果不大。由于质检时间受营业时间限制,只能在餐厅营业前或营业后进行检查。此时餐厅几乎没有顾客,因此质检的内容主要限于员工纪律、仪表仪客、礼貌及餐厅清洁等项目。
案例分析:
服务过程在某种意义上属于“特殊过程’,因为服务的质量在服务提供过程中已经由顾客检验出来,如果发生问题,事后的检验或补救已经于事无补。因此质检的重点应是对服务过程的检验。而这时又是营业时间,如果检验的对象只是服务人员,显然不方便。应该把营业时间检验的重点放在对顾客意见的征询上面,让顾客开口。根据专家的统计,一个正常运营的餐厅,发生3%的投诉率是正常的。而通常在100个顾客中仅有10%的人会主动提出投诉。因此3%的投诉率,相当于在100个顾容中可能就会有30个人不满意。这对餐厅来说无疑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信息,必须寻求解决办法。
本例违反标准“8. 2. 3过程的监视和测量”规定的“组织应采用适宜的方法对质量管理体系过程进行监视,并在适当时进行测量。”及“8. 2. 4产品的监视和测量”的“这种监视和测量应依据策划的安排,在产品实现的适当阶段进行。”的规定。